
发布时间:2025-07-04
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是经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在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转化运用等方面具有知识产权突出优势的企事业单位。202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申报已启动,系统填报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在认定评分标准中占有一定权重,为帮助申报单位更好把握工作要义,推动工作开展,特解读如下:
一、事项简介
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重要战略部署。国务院发布《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强调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探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推动专利在产品端、产业端转化见效。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下,依据《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经申报、审查、认定和公示等程序确定专利密集型产品,重点支持经济效益高且专利价值贡献突出的产品。
二、备案意义
专利密集型产品是检验高价值专利转化的重要标准。企事业单位通过专利密集型产品申报,一方面可以全面梳理本单位的专利情况,把握核心专利资产,奠定技术迭代、国际布局和市场运营的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可以提升专利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使用相关证明标识进行产品展示,建立企业品牌创新形象,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为鼓励本市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专利密集型产品,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首次获得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予以每件1万元的奖励。
三、备案要求
主体要求:1.申请主体应是制造、销售专利产品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2.申请主体有效开展专利资产的运营管理,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本单位及单件专利产品经营数据。
产品要求:1.产品至少涉及一项有效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专利),且专利不存在权属纠纷;2.产品需取得较好的市场经济效益。
四、备案认定流程
1.在线填报
申报单位登录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https://www.zlcp.org.cn/)填报专利产品信息,可在平台“工作动态”-“资料下载”栏内下载《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操作手册》,查阅相关填报指导。
2.认定公示
当年9月底之前完成产品首次备案或信息更新的,可参加当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专利密集型产品有效期1年,产品及其关联专利信息通过平台对外公开。
3.结果判定
根据《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团体标准,专利密集型产品判定有三种方式。
延伸阅读:【通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